声称在娱乐圈有关系可以助其成团出道,两女子两年内轻信谎言被骗二十余万元,曾因选秀混迹娱乐圈的被告人刘某,近日被通州法院以诈骗罪被判三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据悉,刘某自2019年出道以后,先后发布10首单曲,并多次参加各大平台的选秀节目,但都反响平平。但频繁参加选秀的经历,让刘某也认识了一些电视台导演、经纪人等人员,这导致在素人小美眼里,刘某俨然是资深圈内人。
高中毕业的小美,长相青春靓丽,立志成为一名明星,北漂几年却一直没有机会,与演艺公司接触几次后小美认识了刘某。刘某多次向小美表示,自己要组建一个女团,小美资质不错,正符合女团的标准,自己可以安排小美参加节目出道。沉浸在被刘某赏识的小美喜不自禁,当即表示同意。
实际情况是虽频繁参加选秀,但刘某并没有如预想的那样让自己知名度大增,伴随而来的是收入日益不能维持光鲜亮丽生活。为骗取钱财,他将目光转向了那些怀揣明星梦的青年男女们,本案的被害人小美就是其中之一。
刘某称现在的女团明星都要有学历,而小美只有高中学历,自己可以为小美办理音乐学院学籍,这样小美的学历就不会被黑粉攻击,办理入学需要缴纳入学费七万元,小美不疑有诈,便立刻向刘某转款。后来,刘某又谎称要安排小美上大型选秀节目,以给导演好处费等明目,从2019年到2021年,陆陆续续向小美索要钱款二十余万元,每当小美问起什么时候能上节目,刘某总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。
久而久之,小美产生了怀疑,到刘某所称的音乐学院查询学籍,却被告知自己并不是该校的学生,刘某从未给其办理过入学。
惊慌之下,小美找到了刘某的师妹小红,两人经刘某介绍认识,刘某曾称小红也是其选中的女团成员,同样以上节目等理由收取了小红六万余元。小美与小红与刘某对质,刘某表示早已将钱款挥霍,没钱还给她们。无奈之下,二人只能选择报警。
刘某被警方抓获后,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同时委托亲属,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。
北京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根据被告人刘某犯罪的事实、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,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,罚金人民币三万元,宣判后,刘某表示认罪悔罪,不上诉。
法官提示:
本案中,刘某作为有着大好前途的年轻人,虽一时没有按照自己预想的计划成团出道大红大紫,但如果正视自己的问题,努力提升业务技能,在当今时代靠自身才华和勤奋努力相信会找到属于自己的“舞台”。但刘某法律意识淡薄,他的不理智和利欲熏心,完全断送了自己的“星途”。可以说是一着不慎满盘皆输。另外,还要奉劝各位青年人,防人之心不可无。就算是关系亲密的人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,不要被轻易带进犯罪的骗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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